市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研究指导各级党委的党要管党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的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搞好新时期党建理论的研究和党建宣传工作;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搞好组织史资料编撰工作。
(二) 提出关于各乡镇和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负责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和市直党群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市直科级领导职数、全市科级非领导职数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全市干部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和全市干部统计汇总、干部档案管理、出国审查等事宜。
(三)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有关规定,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以及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
(四)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穆棱市委组织部内设办公室、干部组、干部监督组、市委组织员办公室、基层组织组5个科室,下设市干部信息管理中心、人才工作办公室、党员电化教育办公室、市委党史研究室4个非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
设立临时机构3个:市委党建督查组、市委作风整顿综合协调办、市委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指导组。
三、部门人员构成
市委组织部总编制30人,在职实有人数2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参公编制1人、事业编制15人;退休人员2人。与上年相比,在职人员增加1人,退休人员无增减。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预算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附表1-3)
2019年,市委组织部收支总预算754.5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4.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303.59万元,项目支出450.9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附表4)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4.56万元。包括: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9.56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7.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7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说明(功能科目)(附表5)
(一)2019年,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预算数为35.0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本年度将全市党员干部培训经费35万元调整为此科目。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26.9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3.54万元,增长6.3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工资调整。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415.9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3.00万元,增减3.03%。主要原因本年度将全市党员干部培训经费35万元独立科目、干部专网年租金3万元转为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维修(护)费,增加市委作风整顿工作经费10万元、市驻村工作队经费15万元。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2.4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2.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预算公开未按本科目列支。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1.4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29万元,增长12.7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工资调整。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7.9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15万元,增长13.5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工资调整。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14.7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66万元,增长12.7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工资增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部门经济科目)(附表6)
2019年,市委组织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3.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8.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费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54.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说明(政府经济科目)(附表7)
2019年,市委组织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4.56万元,其中:
(一)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43.1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182.2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2.95万元、住房公积金17.99万元。
(二)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5.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115.20万元、培训费20.20万元、委托业务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维修(护)费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6.77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9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1.34万元、离退休费4.3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表(附表8)
2019年,市委组织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部门经济科目)(附表9)
2019年,市委组织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政府经济科目)(附表10)
2019年,市委组织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附表11)
2019年,市委组织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16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0.1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76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1.05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委组织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末,市委组织部共有固定资产14.73万元。
(四)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2019年市委组织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资金金额378.17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根据《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公开内容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反映财政部门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位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通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费用。
八、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九、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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